東莞稅務登記證辦理時限要求(國稅)
更新時間:2016-3-31 14:58:54 來源: 瀏覽次數:1512
東莞公司稅務登記證辦理咨詢電話:18029190123 ?0769-8786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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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香港登尼特集團東莞公司提供東莞公司注冊中《稅務登記證》設立登記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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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東莞臨時經營納稅人《稅務登記證》設立登記辦理途徑
委托香港登尼特集團東莞公司專業財稅人員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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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證》的時限要求
1、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及個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2、無照戶納稅人,應當自納稅人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3、從事生產、經營并領取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4、有獨立的生產經營權、在財務上獨立核算并定期向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費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應當自承包承租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其承包承租業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5、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筑、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應當自項目合同或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6、異地非正常戶納稅人,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三、東莞公司稅務登記證辦理程序
申請人或委托機構依法提出申請,主管國稅分局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受理、核發稅務登記證件。非當場辦結的,申請人需在規定的時間內,持國稅部門的《稅務登記證件領取通知單》到分局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領取稅務登記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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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東莞公司稅務違章處理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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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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